

埃尔莫·盖恩斯
平房的仆人兼厨师,发现尸体的人,41岁
埃尔莫·盖恩斯今年41岁,熟悉自己工作的这座房子里的每一件东西。他生在南方,父亲是铁路上的厨师,很早就学会了伺候餐桌,上浆熨衬衫,和闭嘴。两年来他是导演的仆人兼厨师,他说伺候过更糟的人家,更没教养的东家。无论做什么,他都显得比年纪老,仿佛一生下来就穿着外套。
他每天早上七点之前来到平房,拉开百叶窗,擦书桌,把报纸折成两半放在咖啡旁边。下午他用母亲留下的铁锅和一把磨旧的木勺做晚饭,傍晚走之前把一切收拾妥当。星期天他在教堂唱诗班里唱歌,低沉的嗓音填满过道。
他个子高而瘦,肩膀有点驼,脸长,眼圈深陷,修得细细的胡子。他的黑发抹了发油向后梳,穿白色仆人外套,里面是硬领衬衫,系黑色领结,皮鞋已经不复当年。他说话缓慢,拘谨,一个字一个字地选,只在确信自己要说什么时才看着对方的眼睛。
他说自己18点30分离开平房,像往常一样,把两个人的晚饭备好,因为女演员七点来,然后回家早早睡了。是他在7点30分注意到,访客的扶手椅转向了书桌,坐垫上有紫罗兰香水的味道,而前一天他走的时候,它还靠在墙边,什么气味也没有。他说,东家不用任何香水。
埃尔莫知道,发现尸体的人总是头一个被看的。那可能是一个受过不露面训练的仆人的谨慎。也可能是一个没听问题就先排练好了回答的人。警探得自己判断是哪一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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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按顺序解锁,就像关卡。这是第 184 个案件,共 200 个。


